河南省平煤集团井下事故6人遇难,遇难劳务工家属无权享受家属生活津贴

2002年08月16日
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消息,8月13日晚上9点多钟,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第五矿发生瓦斯和煤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不过,当我们打电话到平煤集团五矿了解情况时得到证实,到14日下午,已经证实遇难4人,而到15日凌晨证实6人全部遇难,其中4名合同制工人,两名跟包工头下井的劳务工。

一位五矿调度室职员在电话里告诉中国劳工通讯,他担心话说不到领导心里喜欢的那样,万一真的说“错了话”,他担待不起,所以,他不愿就企业安全生产和对遇难矿工赔偿的细节多谈。

五矿安检科一名职工则告诉中国劳工通讯,他听说16日一早便有遇难矿工的遗体被火化了,他认为,一定是矿里与家属达成了某种协议,否则家属是不会同意火化遗体的。

我们打电话到平煤集团五矿工会,一位工会干部对於矿里的安全生产以及遇难矿工家属赔偿的情况一问三不知,这位工会干部还告诉我们,工会不管这些事情,尤其是那些跟著包工头干活的劳务工,根本就与企业没有雇佣关系,当然也就与工会无关。

最后我们找到平煤集团工伤保险科王科长,王科长说,由於用工制度改革,矿里的合同制职工和通过包工头下井挖煤的两种工人待遇上确实有所不同。她告诉中国劳工通讯,包工头在雇佣劳务工时与工人签署协议,里面有关死亡赔偿的标准比国家劳动部的规定低很多,所以这次事故中遇难的工人全部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赔偿。标准大约是6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再加上矿务局从工伤基金中抽取一万元,加起来每名遇难矿工家属大约能获得6万元赔偿。不过,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的家属可以享受每个月家属生活津贴,而跟包工头打工的劳务工家属就没有这项待遇了。另外,王科长还告诉我们,她并不知道包工头们是否给劳务工们买了医疗、工伤和退休等保险。

中国劳工通讯
20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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